城乡自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来源: 日期:2014-10-20 15:18:00      字体大小:

  凡金川区辖区内,年龄在60岁以内的城乡创业者、农村种养殖户;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复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带头人;有创业能力的城乡妇女;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等,金川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妇女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贷款8万元,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创业贷款5万元,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者提供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创业贷款,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贷款最额度为200万元。还款期限均为两年,对创办微利项目(除国家规定不予贴息的项目外)的,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小企业贷款财政贴息50%。

  城乡自主创业人员申请贷款,除个人征信良好、在银行无不良贷款记录外,还需有第三人担保。担保人范围为金川区辖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国有企业在职干部职工;医院、学校、银行等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农村种植、养植大户申请小额贷款可向镇社保所申请三户联保。即区属行政村信誉良好的三户村民可为本村的一户贷款人提供贷款担保。

  城镇有经营门点的创业人员申请贷款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2.身份证;3.培训证;

  4.体检表;5.就业失业登记证;6.结(离)婚证;

  担保人(第三责任人)提交材料:1.身份证;2.工资折(卡);3.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农村种植、养殖大户申请贷款提交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3.村委会证明;4.体检表;

  5.结(离)婚证;

  担保人提交材料:1.身份证;2.工资证明;3.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以上材料一式四份

  三户联保担保人提交资料:

  1.村委会出具的三户担保人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2.镇社保所签订的三户联保协议;

  3.镇社保所出具的三户同意查询征信授权书;

  4.三户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申请小额贷款办事流程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担保的申贷流程:

  所有申贷资料一式四份,经社区(镇社保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区妇联——区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商业银行

  2.农村妇女贷款由三户联保提供担保的申贷流程

  所有申贷资料一式四份,经社区(镇社保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商业银行——区妇联——区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