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受理

来源:海南报社 日期:2015-07-30 01:47:00      字体大小:

 
办事指南报送要素类别
1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受理
2 设定依据 《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 申请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公众参与并公示
4 办理材料 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申请
5 办理地点 州、县环保局环评科
6 办理时间 符合条件当天受理条件受理后,在受理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受理报告表30日内,登记表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通知建设单位。
7 联系电话 0974-8512330
8 办理流程 达到条件受理→开会评审→修改后及时报送→批复→试生产→申请验收→正式投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