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许可
来源: 日期:2016-03-19 16:06:00 字体大小:小 大
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其他 |
办理条件 |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符合国家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的相关要求和规范 |
申办材料 |
1、申请书2、州文化体育局批准文件3、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文化局受理-->实地勘察-->核准审批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报省除外)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承办机构 |
州文化体育局 |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
城北区州文化体育局 813000 |
联系方式 |
0974-8523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