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信息
信件类型 |
申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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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一个县国税局家属院业主的求助信 | ||
内容 | 张书记: 您好 我于2013年8月份买了共和县国税局退休职工刘秋梅的房子,房产以过户,最近共和县国税局以地方小,没有收物业费和停车费为由,做出了不是本单位职工的车辆禁止入内的决定,导致这段时间我们回家而没办法停车,一直都是放在路边,可是那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我调查了下,在他们国税局院子里一共有6户外单位的人,也就是说这段时间我们作为买了县国税局房子的人和车的利益都得不到保障,惶惶不可终日,现在我想请求书记能在百忙之中抽出点时间过问下此事,能不能争取下我们住户的利益。 期盼得到回复! | ||
办件编号 | 提交时间 | 2017-6-26 15:28:22 | |
附件 |
回复信息
处理状态 |
已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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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关于反映“共和县国税局家属院购房后停车难”问题,经共和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共和县国家税务局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拉西瓦路1号,庭院总面积2756平米,其中办公楼一栋,家属楼二栋64套(参加房改房43套、公房21套),该庭院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共和县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随着住户车辆的增多,加之办公区、家属区庭院狭小,使用面积只有1390平方米。外来车辆在庭院里乱停乱放现象严重,经常占用消防通道,造成道路堵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也影响到公务车辆、干部职工车辆的停放和日常管理工作,消防部门对共和县国税局多次进行了全面检查,未达到消防安全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整改。为加强庭院安全管理,消除隐患,共和县国税局根据实际,最大限度划分出31个停车位,同时对庭院车位情况进行了公示,所有停车位全部供公务车和单位职工车辆停放,无空余车位提供其他住户,并对进入庭院车辆进行了规范登记,腾出了消防专用通道位置,有效解决了车辆管理和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 共和县国家税务局接到网民留言后,对各住户再次说明了车位的实际情况,并对求助信住户上门做思想解释工作,详细说明了庭院车位紧张,楼下空间狭小,根本无法满足住户停车需求的实际情况,让业主们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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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海南州信访局 | 回复时间 | 2017-07-31 18: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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