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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电共和发电有限公司共和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来源: 日期:2017-03-07 09:30:00      字体大小:

  
  

  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及建议,现将青海华电共和发电有限公司共和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海华电共和发电有限公司共和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共和县南侧约12km处的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光伏园区

  项目概要:本项目建设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选用345Wp固定式单晶硅光伏组件59904块,光伏组件串由18块光伏组件串联组成,固定式支架采用2行9列竖向分布。光伏阵列由16个1.25MWp固定式单晶硅光伏子方阵组成。每个子方阵中间设一座一体化箱式逆变器(含两台630KW逆变器)和一个35KV升压变,共16座。本期新建生产综合楼1座,以一回35KV线路接入附近2#110KV升压站35KV母线侧。项目总投资146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45%。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州共和县光伏产业园区

  联系人:赵文江

  联系电话:0974-755452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建材巷1号

  邮 编:810000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8697268426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议

  结论:

  拟建工程为非污染型生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生产工艺先进;选址合理,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且光伏发电的运营过程本是一个清洁能源的利用过程,基本不存在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只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或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议:

  除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外,建议还应加强以下管理措施:(1)建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人员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施工人员、车辆进入征地以外区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地表扰动,并定期接受共和县及海南州环保局的监督检查。(2)须建立施工影像图片档案,记录施工环节中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以支撑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运行期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能够得到合理处理处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建设的基本态度(支持、反对)及其原因;

  2)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其他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直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也可以直接向海南州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管科提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海南州环保局环境生态科联系电话:0974-8512081。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名称:华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