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048170/2017-00250
所属题材:   政府文件;通知;安全生产
所属主题:   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2017-09-11
发布机构: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7-09-11
名  称:  转发州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安服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南政办〔2017〕119号
关键词:  
转发州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安服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HNFSA01—2017—0005

   

    

  南政办〔2017119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州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安服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安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911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安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州公安局 

    

  为加强保安服务监管,规范保安服务活动,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保安服务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12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州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保安服务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业是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有偿性安全防范服务的特殊行业,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不仅是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客观要求,而且对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缓解警力不足矛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强社会治安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保安服务业的地位和作用,坚持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高度,将加强保安服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谋划,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二、健全机制,加强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 

    (一)建立健全部门协作监管机制。加强保安服务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公安、市场监管、发改、物价、税务、财政、教育、文体、卫生、住建、人社等部门。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行业监管职能,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又要加强协作配合,落实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扶持推动保安服务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公安机关要将加强保安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保安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保安队伍管理和保安服务市场秩序,大力推动保安服务工作发展进步。严格落实保安服务和保安培训许可受理,做好对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的政审、备案、相关信息采集记录和组织开展保安员资格考试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保安服务公司登记注册的审批,严格把好保安服务市场准入关,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和保安培训的行为。物价部门负责审核保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发改、财税等部门负责制定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良性发展的政策措施。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医疗机构落实保安派驻制度,充实保安力量,力争实现100%的城区学校、幼儿园、医院落实派驻保安。文体部门负责督促向娱乐及互联网服务场所派驻专职保安人员,力争实现全州娱乐及互联网服务场所保安派驻率达到100%。住建部门负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开展保安服务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从事物业服务企业的保安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工作。人社部门监督保安从业单位与保安员之间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交劳动关系的协调等工作,保障保安从业人员权益。

    (二)加强保安服务业监督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保安服务主管机构,归口负责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已建设的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对保安服务业的监督指导,坚持从政策上扶持、发展上帮助、业务上指导,促进其规范发展。辖区合法的保安从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岗位责任、保安员管理等有关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完善保安员行为准则,明确职责和服务范围、权责等,在公安机关指导下严格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活动。

    (三)严格保安服务市场准入。根据《条例》规定,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及保安培训机构应向州公安局申请,州公安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省公安厅核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还需经由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州公安局要严把受理初审关,防止发展泛滥或市场垄断。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凭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制度,对未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坚决不予登记注册。严格落实保安服务从业单位执业许可,对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和培训的,或经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机构,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规范自行招用保安单位的管理服务。加强和规范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和保安员的监管与服务,严格落实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制度,坚持将各单位自行招用的保安人员纳入监管范围,确保使用保安单位的管理责任到位和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到位。对单位自行招用保安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一律清退,改由保安公司派驻。

    三、拓展经营,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 

  (一)规范保安服务市场行为。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保安行政监管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相结合的保安服务市场监管体系。规范保安服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引导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规范服务,并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拓展保安服务经营范围。明确保安服务公司经营范围,积极支持和引导、鼓励保安服务业加快经营模式调整,努力拓展服务范围,推动保安服务从单纯提供人防服务向多元化服务和多层次、全方位经营格局转变,推动保安服务从内部安全防范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防范咨询服务的传统模式向现代保安服务新模式转变,切实将保安服务延伸到更多领域,为社会提供综合性的保安服务。 

  (三)清理整顿保安服务市场。按照政府领导、公安主导、部门配合的模式,适时组织开展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维护和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重点规范保安服务业审批管理,整治非法成立的保安组织和乱着装人员,对擅自雇用保安充当打手和保镖的黑保安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和取缔;规范保安培训机构管理,整治非法培训行为;规范保安服务经营管理,大力整治非法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问题;规范保安服装管理,大力整顿非法生产、销售保安服装及器材问题;规范保安队伍管理,大力整顿管理不力、纪律松弛问题。各部门各行业聘用保安应按规定到依法取得合法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聘任派驻。 

  四、落实保障,推进保安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 

  (一)严格保安员就业准入。各保安从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保安服务条例》相关招录标准,严格招录审查,并坚持将招录人员信息事先与公安机关的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比对,严防劣迹人员混迹其中。对招录的保安员,公安机关要留取指纹人体生物信息,逐人造册建档,建立电子档案并录入青海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 

  (二)严格保安员从业资格考试。建立健全保安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审查、岗前培训和在岗定期轮训制度,加强对保安服务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资格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保安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和整体素质。全力推行保安员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持证上岗。对取得保安员证的保安员,配发统一服装和标志,分配上岗从业。 

  (三)加强保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积极配合省公安厅逐步实行保安专业划分和职业等级晋升制度,推行保安员职业按照守护、巡逻、押运、技防专业划分和初级、中级、高级、保安师、高级保安师等级化管理,逐步发展壮大专业和职业保安力量,优化保安从业人员结构,解决保安行业高素质人才紧缺的问题。逐步向治安重点单位、高校、金融、旅游等重点行业派驻中专以上学历、中级等级以上保安员,提高保安服务专业层次,确保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安全。建立完善与奖励挂钩的考核晋升和用工激励机制,解决保安员待遇低、地位低、素质低、人员流失率高、职业缺乏发展空间等制约保安服务业科学发展的问题。 

  (四)维护保安员合法权益。加强对保安从业单位合法用工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保安员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要求落实保安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和教育培训工作,办理保安员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加强保安员基本生活保障。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对见义勇为、因公致伤致残或死亡的保安员,报经有关部门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和抚恤措施;对侵害保安员的不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要加大舆论宣传和表彰力度,对恪尽职守、见义勇为、文明服务的保安员和队伍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大力发掘、培育、宣扬、表彰,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对有突出贡献的保安员,大力推荐参加劳动模范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努力提高保安队伍的社会形象和地位。

    五、强化监督,加强保安服务业行业自律 

    (一)完善保安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保安服务业信用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保安服务业、保安从业人员的守信信息和发生严重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的企业、人员名单,强化社会监督,促使保安服务业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积极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和公平公正的保安服务市场。 

  (二)加快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建设。根据保安服务市场发展需要,加快成立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形成保安服务管理社会合力,促进我州保安服务规范、统一、有序。保安服务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规范行为、反映诉求、提供服务的职能作用,制订行业服务标准,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协助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保安行业的监管指导,规范保安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自治,引导公平竞争,协调、指导保安服务经营运作和业务拓展,开展保安业务交流,推动保安队伍整体素质和保安服务质量提升。

    本意见自2017年10月1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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