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有效措施 精心组织实施 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来源:海南州政府网 日期:2016-07-28 08:30:00 字体大小:小 大
近年来,海南州环境保护局把民族展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摆到重要为位置,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与环境保护工作有机结合,使创活建动在维护民族团结与进步中得到了有效升华。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州环保局及时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民创步活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分解目标,纳入考核内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了全局民族进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二、采取措施,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民族团结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近年来,州环保局积极介入环保热点难点纠纷领域,预防和妥善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有效遏制了群体事件、群体性上访等的发生。先后处置由于交通事故而引发的黑马河境内盐酸液体泄漏和兴海州索拉沟铜多金属矿选矿厂废水溢流事故等6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有效防治了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草场及水域污染,消除了不利因素,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
三、拓宽渠道,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近年来,共受理环境污染来信来访118件/次,其中大气污染投诉32件/次、水污染投诉35件/次、噪声污染投诉13件/次、生态破坏投诉38件/次,污染事故、纠纷来信来访政策性解答121件/次,案件查处118件/次,查处率100%。
四、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实现环保与民族团结进步同频共振促发展。继续坚持“严字当头、铁腕监管、重拳治理”的原则,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保与民族团结进步同频共振促发展。近年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446人 (次),检查排污企业549家(次),开展各类专项活动13次,整治违法企业156家(次),查处非法采砂55起,关停违法选矿企业1家、采砂石料场8处,查处违法企业35家,处罚金额共计116万元,收缴排污费298.1万元。
五、加大力度,提升环境监管工作能力,更好地服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近年来,州环境保护局把继续保持和不断提升环境质量作为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环境监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近年来,全州共执行建设项目环评1487个,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划定重点水源地保护区16个,争取资金并实施了共和恰让水库和兴海大河坝流域综合治理等一批水资源保护重点工程。先后投资1670万元全面完成了重点污染企业排污、监测、监控等设施设备,实现国控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率达到100%。国控重点污染源达标率达到90%以上,省控及其他重点污染源达标率达到90%。
六、争取项目,改善民族地区环境条件,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基础。海南州环保局一直把着力改善环境条件,有效保护民族地区自然生态环境作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一个重要方面,千方百计争取项目、实施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环境条件的改善。近年来,全面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3亿元,全州260个行政村得到收益,项目覆盖率达到62%。启动实施了以生态安全调查、污染源治理、生态修复、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龙羊峡水库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累计完成投资 1.7亿元。
七、齐心协力,加快绿色细胞工程建设,助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近年来,全州16所学校和8个社区被授予州级“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荣誉称号,10所学校和3个社区被授予省级“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荣誉称号,2个乡镇和18个村被评为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为全面推进地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八、联系群众,切实抓好扶贫联点工作,为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尽职尽责。海南州环境保护局把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和定点扶贫工作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主阵地,采取“发放民情联系卡”、“为民服务卡”等措施,积极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为联点村办实事好事,切实帮助解决各族群众的实际困难,引导群众深刻认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是福、分裂动乱是祸”,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近年来,先后为扶贫联点村、联点社区贫困户、老党员等累计送去慰问金6600元、生产生活必需品共计17220元;投资12万元为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路社区贫困户、孤寡老人张菊萍老人修建房屋4间103.4平方米(含封闭)、大门一合、围墙20多米;为结对共建村解决建设资金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