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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南州人社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时间:2017-02-14| 编辑:shg|【

 

 

州政府法制办:

   根据州政府法制办关于对本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人社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行政执法专项整改方案并下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相关制度,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依法行政理念贯穿于人社工作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职的基本方式,进一步提高人社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人社工作的规范性。一是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在年初制定工作要点和进行责任分解时,我局将行政执法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重要举措任务分工方案》分解细则(南人社〔2016〕72号)、《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南人社〔2016〕165号)、《关于印发〈人社系统2016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任务台帐〉的通知》(南人社〔2016〕200号),做到年初有研究部署和任务目标分解,年中有检查督促,年终有检查考核,将各行政执法事项明确到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二是完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成立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实施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局领导与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普法任务,明确目标责任,依法行政工作从安排部署、开展落实、检查督促及总结考核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运行机制。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为作风建设常态化提供保障。基本实现了从机关到事业单位、从法定行政权力到内部管理服务全覆盖的内控体系。建立了人社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编印了《海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汇编》。五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有效期制度及向州政府法制机构报备。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强化培训,注重实效。把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依法行政培训与增强公务员法治意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集中辅导、专题研讨、举办讲座和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集中辅导不少于10学时。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人社系统依法行政》、《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条例》考试,参学率达100%,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100%。开展法制讲座5次。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全系统共有17名行政工作人员参加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对全系统22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核,并上报州政府法制办。三是加强劳动监察执行人员培训。针对多部有关劳动监察方面的法规政策的出台,加强了对劳动监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组织了执法证件审验考试,审核执法证件9个,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率达100%。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劳动监察案件。截止目前,全州共累计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94件,涉及劳动者人数1813万元 ,涉及金额1944.86万元,清欠率达100%。累计收缴农民工保证金8383.52万元,累计返还3614.72万元。

劳动仲裁案件。2016年截至目前,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4件,处理案件12件,涉及标的501.74万元,涉案人数101人,结案率100%。案件处理方式:仲裁裁决8件,调解6件。其中:州本级1件、共和县4件、贵德县2件、兴海县6件、贵南县1件。工伤认定。审核申请工伤认定资料79份,认定工伤78人,不予认定工伤1人。

行政复议案件。截止2016年10月份,我局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诉讼1起。均为对我局工伤认定不服,行政复议驳回我局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维持我局的行政认定行为。为了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认真做好案件的分析研究,认真撰写答辩,按期送达,同时针对行政复议和诉讼过程中发现行政工作中的不足或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统一认识,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

    (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实行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规范海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程序,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完善案卷档案归档工作,推动我州调解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9月28日,海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2015年至2016年度全州人社部门受理的20件劳动仲裁案件中抽取8件进行集中评查,评查率为40%。对在案件评查中成绩突出的共和县劳动仲裁委、兴海县劳动仲裁委、贵南县劳动仲裁委等三家单位进行了表彰。

此次案件评查共评查案件8件,其中确认劳动关系案件3件、工伤赔付案件3件、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案件1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件。工作中州劳动仲裁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从案件立案受理、仲裁庭组织、庭审情况、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质量、办案程序、处理结果、结案时效及案卷归档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查。并采取自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先要求各县对已办结案件先行进行逐案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报上级仲裁部门,而后按照混合编组分别评议打分的办法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中,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委处理的案件进行回避。取长补短、交流学习,达到了以评查促提高,以评查促发展的目的,有力提升了我州劳动仲裁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聘请劳动保障依法行政监督员。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我局聘请了5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厂长经理和职工群众代表组成的劳动保障依法行政监督员,并发出了聘书,赋予一定的监督权,定期听取他们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不断促进和改善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