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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7-02-14| 编辑:shg|【
  

 

  2016年,海南州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全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州精心部署,上下联动,将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全州中心工作来抓。一是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州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全州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州委、州政府制定印发了《海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海南州2016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任务台帐》,明确了重点任务分工、工作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州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印发了《2016年度县政府和州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对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州绩效考评体系,并将州政府各部门、各县政府考核分值比重提高为8%7%三是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确定共和县、州发改委、州公安局等9个单位为示范创建单位,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着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管理体系。年内,对示范创建单位进行了达标验收,9个示范单位基本达到验收标准,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标杆示范。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2016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督察方案》、《关于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 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对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采取查看资料、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案卷评查等形式,重点对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收费、政务服务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为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配套制度。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修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相关制度,逐步完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行政处罚实施程序、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执法投诉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一系列内部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二是不断规范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要求,围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方面制定了相应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工作规范体系。同时,在认真开展调研、论证、咨询、听证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做到了各项决策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州县两级法制机构都为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固定列席单位,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度建设等事项,以及签订重大合同、实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等事项,都经过政府法律顾问论证审查。年内,全州五县全面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州、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应诉案件12人次,参与制度建设63人次;培训授课36人次,合同审查54人次,参与执法监督36人次,案件咨询103人次,案件代理16人次,参与纠纷调解71人次。在此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建立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方案》,乡镇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逐步推进。 

  (三)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深化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2015年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对全州现有行政审批事项项目再次进行了梳理。经清理确定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37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74项(其中:取消22项、调整8项、下放39项、改变管理方式5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28项。同时,各县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全面完成,确定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50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50项。二是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33个州直部门和单位对行政职权和主体责任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行政职权事项5335项,绘制流程图482张。州、县全面完成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三是商事登记改革取得新突破。加快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实行企业名称远程审核,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日均新登记市场主体15户,初创活跃度持续提高。全面落实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共颁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326份,其中:通过设立登记领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176份,通过换照、变更领取营业执照150份。执行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全州市监部门共为各类市场主体办理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设立登记1830户,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变更登记1322户。 

  (四)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根据《青海省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制度,明确行政复议案件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则,把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合议审议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研究行政复议中的重大问题,提高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作用,注重立案前调解、审理调解和案后调解,重大复杂案件结合现场调查,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抽调国土、住建、州政府法制办及州政府法律顾问等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赴共和县江西沟乡对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件,进行现场查看,了解案情。积极运用调解手段,调解因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及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年内,全州受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州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各县政府受理7件,调解2件、撤销5件、维持2件、不予受理3件。 

  (五)不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出台了《海南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办法》、印发了《关于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规范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为的意见》、转发了《青海省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规定(试行)》,不断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州政府各部门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州水利局、州市场监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行政执法告知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制度。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州公安局在行政处罚过程中采取多级审核、法制部门总把关的方法,有力保证了办案质量。州地税局实行税收执法责任考核制度,每月进行微机系统监测考核,实行五级监控。州交通运输等部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事后监督规范执法活动。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纲要》提出的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的工作要求,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清理工作,注销了71名因调离、退休以及其它因素不在岗位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合法性,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全州现有行政执法证件 508人,行政执法监督证件27人。四是认真开展行政案件存在问题的整改活动。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5年青海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的通知》的要求,各县和各相关单位针对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各自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了整改工作,并上报了相关整改情况的报告,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五是认真开展了梳理行政调解法律依据政策活动。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调解行为,使各行政机关有法有据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掌握行政调解工作的范围、程序及相关制度,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本部门、本系统有关行政调解法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依据的条文及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并将梳理结果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规范了行政行为。 

  (六)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为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各县政府及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原则、名称、程序范围、时限等均提出了严格要求,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根据《纲要》对制定规范性文件实行听证制度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海南州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举行了听证会,使政府抽象行政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透明化。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全程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规范性文件的差错和漏洞,保证政府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审查全州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30件,州政府向省政府法制办及州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0件,各县及州政府各部门向州政府法制办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三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组织开展了不符合行政审批和民间投资方面相关政策的地方性单行条例、政府及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同时,州政府在2014年清理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各县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2件,修改25件,废止、失效25件。四是积极推广试点工作。我州确定了共和、贵德两县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试点单位,并在全州重点推广了两县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程序、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有效提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  

  (七)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一是落实公开制度。制定下发了《2016年政务公开要点》、《海南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结果公开。二是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必进、依法、公开、规范、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确定州政府24个部门200项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服务中心。州行政服务中心共设27个窗口,年内共受理1192件、办结1139件,受理咨询解答863人次。全州五县行政服务中心全部挂牌运行,政务服务工作由零散型体系型转变升级,大提高了行政服务水平,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三是努力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分散在住房建设、财政、国土资源和经信委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国有产权四大类交易平台机构整合,成立了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为进场交易市场主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行业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活动提供平台,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监管、主管部门行业监管、监察机关行政监察的三位一体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年内,共实现交易251宗,交易总额16.33亿元 。 

  (八)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培训。为贯彻落实《纲要》,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法制政府建设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海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为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把开展法治培训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经常性和制度化工作来抓,在州党校组织举办了为期8天的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分4期进行), 参加培训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达659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共和县率先完成了县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任务,参训人数达520多人。在此基础上,举办了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宣讲会,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内容、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等方面对《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州政府各部门、共和县直机关各单位分管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工作人员240余人参加了培训。年内先后选派全州各级行政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30余人次先后到西安、广州、江西等地参加法制工作业务培训,为全力推进全州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全面开展了五个一为主题的法治政府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州直机关和共和县行政部门在恰卜恰镇街心花园和青海湖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30余个州直机关单位和20余个共和县政府部门派员参与了此次活动。举办了240余人参加的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宣讲会,征集上报并表彰理论研讨文章7篇。 

      虽然,我州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极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依法行政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二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有些单位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但没有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存在未报、迟报、漏报的现象;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广度、深度还不够,责任追究落实的难度较大;四是州县政府法制办人员少,与目前承担的主要职责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攻坚之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届三次、州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中央治藏重大原则和省委治青理政方略为基本遵循,严格按照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和三江源绿色产业聚集发展先行区的奋斗目标,全面践行和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推进我州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好政府法制办工作监督指导职责,对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指导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分阶段、不定期对全州各县及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指导和督查。以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促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并督促按期整改,推动全州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新的突破。继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的要求,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扩大推广面,为全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出示范创建工作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认真开展政府立法,服务全州改革发展大局 落实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海东市、各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决定》等规定,谋划好我州政府立法工作,做好2017年度政府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起草、审修工作。  

  (三)加大监督备案力度,促进严格规范政府行为。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督促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 严格落实逢文必审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等执法行为的重点监督。  

  (四)完善复议应诉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复议机关工作机制,发挥好行政复议专家和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办理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健全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指导各县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行政复议业务培训,提高基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五)强化政府法制宣传培训,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法治氛围。按照实施《实施意见》的要求,举办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及时选派法制工作者和法律顾问参加上级法制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严格按照《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各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方面的职责任务,推广特色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